普通专升本生在本科期间有处分或者不发学士学位证的情况吗?不仅普通专升本生有,普通本科生也有。 处分之后需要达到什么要求才能弥补呢?我们以湖北文理学院为例,看看本科院校的具体要求。
一、基本条件
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未取得毕业资格的;
二、学业成绩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位课程成绩未达到70分的;
普通四年制、五年制本科生和两年制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重修或补考获得学分分别达到30、35和15学分及以上的;
英语、计算机水平未达到规定的;
三、处分
在校期间因考试舞弊、学术诚信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经二级学院或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认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
对在校期间因考试舞弊、学术诚信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情况的学生,在处分解除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推荐,提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所有课程(不含通识教育选修课)总评成绩(补考、重修后)平均分80分以上(含80分);
(二)考取硕士研究生(以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为准);
(三)作为第一完成人并署名湖北文理学院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作为第一作者并署名湖北文理学院,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四)作为第一完成人在学校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一等奖;
(五)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这是湖北文理学院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看到,受到过处分之后,对于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会更高更严格。普通专升本生要加油哦!更多专业资讯与海量资源敬请关注“好学校专升本网”微信公众号及“升本刷题宝”小程序。助力升本上岸,我们一起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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