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本科生的毕业相关事宜,部分院校在教学管理板块都有明确的工作安排。一般来说只要学生修完学业,成绩合格可以得到毕业证书,但是在学习过程中挂科重修会有影响吗?

根据湖北文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我们可以进行详细的了解。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2、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3、未取得毕业资格的;
4、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位课程成绩未达到70分的;
5、普通四年制、五年制本科生和两年制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重修或补考获得学分分别达到30、35和15学分及以上的;
6、英语、计算机水平未达到规定的;
7、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未达到第六条第1、2、3款之规定的;
8、在校期间因考试舞弊、学术诚信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9、经二级学院或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认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
违反了以上要求的学生是不授予学士学位证的,这对毕业也是有很大影响的,毕竟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对于毕业生来说都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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