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专升本考生还是本科生都只有修完学分才可以顺利毕业,但是还是有同学存在挂科的现象,那就必须要申请补考重修课程。那课程重修针对哪些学生呢?上次小编带同学们了解了湖北文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那今天就继续来看看该院校的重修规定。

一、重修对象
1、补考(缓考)不及格者;
2、重修考核不及格者;
3、旷考或考试违纪作弊被取消课程成绩者;
4、标准学制年限内未毕业、在有效学籍时间內可申请重修者。
二、重修组织与管理
1、在网上申请重修的学生应隨开课学院指定的班级和任课教师参加课程重修。
原则上,重修学生达到30人,开课学院必须为其单独开班;30人以下,可安排插班跟读。如果学生申请重修的课程与本学期所修其它课程在时间安排上有冲突的,学生可在原任课教师或后续年级任课教师指导下,自学完成指定的学习任务。经教务处和开课学院批准,可通过申请修读慕课的形式取得相应的课程成绩。
2、每个学期学生申请重修课程的学分原则上不得超过10学分。
3、通识教育选修课考核不合格,不予补考,不可重修,可改选其它课程。
以上为湖北文理学院可申请课程重修的对象以及组织与管理,专升本考试与本科生的要求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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