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宜宾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了,为了方便各位考生了解相关招生信息,四川专升本网小编特意收集整理了相关内容,以供同学们了解参考。
为确保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2﹞10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宜宾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相关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以及学生处、保密办、宣传部、保卫处、疫情防控办、教务处、国资处、计财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升本”领导小组。“专升本”领导小组在党委领导下,负责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审议“专升本”招生简章、工作方案,研究处理“专升本”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协调组织考务、保密、安全、舆情管理及疫情防控等工作,审议上报省教育厅的“专升本”预录取名单,检查监督“专升本”工作实施全过程等。
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工作办公室,挂靠教务处,由教务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专升本”工作办公室负责完成“专升本”各项具体工作。
二、招生对象
1、校内“专升本”:宜宾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2022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从四川省应征入伍,毕业于宜宾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的2020年、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
2、校外“专升本”:与宜宾学院签订了“专升本”协议的选送院校对口专业全日制普通专科2022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毕业后从四川省应征入伍,毕业于与宜宾学院签订了“专升本”协议的对口专业,并于2020年、2021年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三、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无违纪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修读的所有课程均合格;
3.身心健康。
四、“专升本”考试时间
时间 | 4月22日(星期五) | 考试用时 |
上午09:00-11:00 | 大学英语 | 120分钟 |
上午13:00-14:30 | 大学计算机基础 | 90分钟 |
下午15:00-17:00 | 大学语文/高等数学 | 120分钟 |
备注:《大学英语》为全省统考,不考听力。
五、“专升本”计划、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成绩构成
1、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1)每科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1。
(2)“专升本”招生院校及专业见附件2。
(3)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统计表
序号 | 对口升本专业名称 | 宜宾学院拟招生计划 | 拟调剂计划(到相同或相近专业) |
1 | 制药工程 | 3 | 43 |
2 | 英语 | 5 | 57 |
3 | 学前教育 | 36 | 685 |
4 | 小学教育 | 6 | 68 |
5 | 物流管理 | 4 | 50 |
6 | 体育教育 | 4 | 50 |
7 | 数字媒体技术 | 7 | 127 |
8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6 | 14 |
9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3 | 42 |
10 | 视觉传达设计 | 6 | 70 |
11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2 | 28 |
12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6 | 68 |
13 | 生物工程 | 2 | 19 |
14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4 | 50 |
15 | 社会工作 | 3 | 39 |
16 | 软件工程 | 6 | 112 |
17 | 汽车服务工程 | 7 | 133 |
18 | 旅游管理 | 17 | 206 |
19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1 | 11 |
2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4 | 266 |
21 | 机械电子工程 | 6 | 117 |
22 | 环境设计 | 8 | 99 |
23 | 护理学 | 4 | 182 |
24 | 行政管理 | 3 | 39 |
25 | 汉语言文学 | 3 | 31 |
26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 | 4 |
27 | 公共事业管理 | 1 | 1 |
28 | 工商管理 | 13 | 159 |
29 | 工程管理 | 14 | 265 |
30 | 动植物检疫 | 37 | 87 |
31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1 | 15 |
32 | 电子信息工程 | 3 | 59 |
33 | 财务管理 | 25 | 305 |
34 | 环境工程 | 15 | 130 |
35 | 应用化学 | 4 | 13 |
36 | 茶学 | 7 | 19 |
37 | 农学 | 5 | 13 |
备注:①退伍和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专项计划不占用上表中宜宾学院拟招生计划;②招生计划根据报名情况、考试成绩、专项计划等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2、成绩构成
(1)非免试学生
学生参加本校统一组织的“专升本”选拔考试后,按选拔考试平均成绩的80%,本专业必修课程平均成绩的20%,形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加上学生平时的获奖加分形成总评成绩。
总评成绩=(本专业必修课程成绩之和/本专业必修课程门数)*20% +(选拔考试成绩之和/3)*80%+所得加分
(2)免试考生(退役士兵专项)
根据学生的专业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加上学生平时的获奖加分形成总评成绩。
总评成绩=本专业必修课程成绩之和/本专业必修课程门数+所得加分
本专业必修课程成绩说明:①补考合格后的成绩一律以60分计算;②采用等级制计算的课程,按照如下方法折算:五级计分制,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四级计分制,优-90分,良-75分,及格-60分;两级计分制,合格-75分。
加分总分最高不超过8分。加分包括以下内容:
①学科竞赛(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及公共应用能力加分
奖励项目 | 获奖等级 | 奖励分值 |
学科竞赛(职业技能大赛) | 全国一等 | 6 |
全国二等 | 5 | |
全国三等 | 4 | |
省一等 | 4 | |
省二等 | 2 | |
省三等 | 1 | |
CET-4 (英语专业学生CET-6或专业四级) | 合格 | 1.5 |
全国或省计算机二级 (非计算机专业) | 证书 | 1.5 |
注:
Ⅰ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审查;
Ⅱ同时获得上表多种奖励加分条件者,只按最高一类加分,同一种奖励多次获奖者,只计一次,不重复加分计算;
Ⅲ学科竞赛(职业技能大赛)加分,学生参加每年由四川省教育厅公布省级大学生竞赛的项目,参加由团中央和团省委举办的“挑战杯”“创青春”项目,参加由教育部和省教厅举办的“互联网+”比赛项目。
②获得授权专利证书加分
| 专利级别 | 国际专利 | 国内专利 | ||||
| 加分 | 发明专利 | 第一作者 | 6 | 发明专利 | 第一作者 | 4 |
| 实用新型 | 第一作者 | 4 | 实用新型 | 第一作者 | 2 | |
| 外观设计 | 第一作者 | 2 | 外观设计 | 第一作者 | 1 | |
| 备注:(1)必须提供专利证书原件;(2)同一专利项目只能以最高加分项目加分;(3)学生所在的学部(学院)组织答辩认定,并提交认定结果。 | ||||||
③获得政府表彰加分
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给予加4分。
六、录取办法
1、录取照顾政策
(1)退役大学生士兵
实施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于2022年3月15日前,向原毕业院校提出免试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宜宾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划定录取比例,分选送院校分专业按总评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未录取到宜宾学院的考生根据报名志愿调剂录取。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优先录取。
(2)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考生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要求,高职(专科)期间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
(3)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
实施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学校通过增量计划,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毕业生,按志愿进行提前单独录取,录取比例20%。各选送院校严格专项计划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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